B肝抗病毒用藥擴大健保給付 三類族群可受惠
2021/03/03 14:03
衛福部健保署宣布從3月起擴大B肝抗病毒用藥給付。(記者林惠琴攝)
〔記者林惠琴/台北報導〕衛福部健保署今日宣布從3月起擴大B肝抗病毒用藥給付,包含肝臟移植前、接受免疫抑制劑治療前的預防性用藥,以及病毒量大於2萬單位且發炎指數大於正常值上限的肝纖維化程度第三期(F3)以上的患者使用,預計受惠3880人,年度藥費約2.47億元。
健保署醫審及藥材組副組長黃兆杰表示,B肝患者有表面抗原陽性、e抗原陽性,若是e抗原陽性,代表肝炎比較容易發作,必須服用抗病毒藥物到e抗原變成陰性,但若是表面抗原陽性、e抗原陰性,考量發炎不會這麼嚴重,抗病毒藥物大約服用2至3年就不用再吃了,但實際狀況仍要由醫師評估個案而定。
黃兆杰指出,B肝抗病毒藥物治療B肝病毒,雖然不像C肝全口服新藥可達到病毒清除的效果,但若能在病毒活動造成肝臟發炎時適時地使用,仍可抑制病毒活動,對於降低肝硬化及肝癌的發生機會仍然很重要。
黃兆杰說明,原本健保給付B肝抗病毒藥物,主要適用於有發作的病人,但經邀集病毒性肝炎臨床治療專家及相關醫學會討論,並提供健保署給付範圍放寬的建議,再於爭取健保總額編列預算後,提案至「全民健康保險藥物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共同擬訂會」審核通過擴大給付對象。
黃兆杰指出,擴大B肝抗病毒藥物給付適用對象有三類,第一類是肝臟移植前的病人,由於移植後搭配使用的一些藥物會使免疫降低,造成本來穩定的B肝又發炎,過去都是移植後出現狀況時再給付用藥,但此次調整為移植前7天開始服用,屬於預防性的用藥。
第二類是有用免疫抑制劑治療患者,黃兆杰說明,可能原本B肝控制良好,但因為免疫降低,又造成B肝發炎,一樣放寬為使用免疫抑制劑治療前7天可先預防性用藥,而免疫抑制劑藥品停藥後6個月內仍可繼續使用。
第三類則是肝纖維化比較嚴重的人,黃兆杰指出,以往給付規定為發炎指數大於正常值2倍且病毒達到2萬單位,但專家認為,若是肝纖維化的患者,發炎指數恐怕很難達到這種程度,因此調整給付規定為病毒量大於2萬單位且發炎指數大於正常值上限的肝纖維化程度第三期(F3)以上,就可獲健保給付。